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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變更或停辦準則」,業經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32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1. 依教育部112年12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323D號函辦理。
  2.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3.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翁小姐(電話:02-77367425)。
  4. 檢附教育部函文、令、修正條文與對照表各一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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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2023/12/21
  • 發布單位: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國民教育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3/12/21
  • 點閱次數: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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