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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

本局置局長一人,承市長之命,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置副局長一人,襄理局務。 本局下設環境管理科、空氣及噪音管制科、廢棄物管理規劃科、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科、廢棄物處理科、水質及土壤防治科、清潔隊等7個業務單位,及行政科、會計室、人事室、政風室等4個幕僚單位。

113年5月22日基府人力壹字第1130224607C號令修正基隆市環境保護局組織規程第3、4、5、10條並自113年6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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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2022/05/18
  • 發布單位:基隆市環境保護局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7/02
  • 點閱次數:7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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