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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隆市環境保護局民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一般廢棄物之清理)罰鍰額度表

基隆市環境保護局民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一般廢棄物之清理)罰鍰額度表

項 次

違規事項

違反條款

裁罰額度

1

家畜或家禽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便溺者未清。

第11條第6款

新台幣3600元起計罰

2

違規棄置垃圾包。

第12條第1項

新台幣4800元起計罰

3

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煙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

第27條第1款

新台幣4800元起計罰

4

污染地面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梁或其他土地定著物環境者。

第27條第2款

新台幣3600元起計罰

5

於路旁屋外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

第27條第3款

新台幣3600元起計罰

6

隨地便溺。

第27條第7款

新台幣4800元起計罰

7

飼養禽畜有礙附近環境衛生。

第27條第9款

新台幣3600元起計罰

8

張貼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

第27條第10款

新台幣3600元起計罰

9

其他。

依各該行為之違反條款

依各該處罰規定之罰鍰金額計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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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2025/12/18
  • 發布單位:環境保護局廢棄物管理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6/06/18
  • 點閱次數:2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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