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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職掌
一、基隆市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本局)為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之規定,設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科(以下簡稱本科),從事擬訂、規劃、督導及推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業務,並辦理員工健康檢查、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等勞工健康服務工作。
二、本科依法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及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職護),並依相關法規指導本局各科/室/隊/班落實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定期稽(查)核現場安全衛生管理績效。
三、本科任務如下:
(一)制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據以實施管理事項。
(二)規劃、督導各科/室/隊/班之現場安全衛生管理。
(三)規劃、督導各科/室/隊/班實施自動檢查、作業檢點。
(四)規劃、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五)規劃員工健康檢查、實施健康管理。
(六)辦理職業災害調查及資料統計。
(七)蒐集、提供安全衛生資訊及相關建議。
(八)推動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與持續改善。
(九)其他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 發布日期:2023/05/10
- 發布單位:環境保護局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3/09/20
- 點閱次數: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