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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不法侵害通報及預防
- 職場不法侵害事件定義:
指本局工作人員在勞動場所遭受他人以言語、文字、肢體動作、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式之謾罵威脅或攻擊或侮辱等,以致於明顯或隱含地對其安全、福祉或與健康構成挑戰的事件。
- 職場不法侵害行為樣態:
1.職場暴力
2.職場霸凌
3.性騷擾
4.跟蹤騷擾
5.就業歧視
※ 職場不法侵害事件通報 ※
受理單位:
公務人員及約聘僱人員:人事室
適用勞基法人員:行政科、職安科
職安科通報電話:(02)24651115 #351~354
另可至基隆市政府員工入口網〉本局員工「共用文件」〉下載【職場不法侵害通報表】,
填畢後送交職安科
- 發布日期:2023/06/29
- 發布單位:環境保護局職業安全衛生與永續管理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5/27
- 點閱次數:3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