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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餐具回收宣導專區
紙餐具如碗、盤、杯等是環保署公告應回收容器,但由於回收時容易產生異味、不易長期貯放,往往未妥善清理、分類而直接當垃圾丟棄。為落實紙餐具回收政策,自110年10月1日起,全國自助餐及便當店業者店內有提供座位供消費者現場食用,並以紙餐具盛裝餐點,則業者必須於店內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並於回收設施明顯處標示正方形「回收標誌」及「紙餐具回收處」字樣,若業者沒有依規定設置紙餐具回收處,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6萬至30萬元罰鍰。
紙餐具為公告應回收之回收物,不論是在店內或家中,都應將紙餐具妥善「清理、分類、堆疊」進行回收,勿混入一般垃圾丟棄。且紙餐具、紙容器內層塗有塑膠淋膜,回收再利用的處理方式與紙類不同,請於回收時與紙類分開回收,才能提升紙餐具回收成效,並達到垃圾減量,減少環境負擔喔!
若有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周一至五 8:30-12:00,13:30-17:00)來電洽詢,連絡電話24669897分機24 方小姐
檔案下載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6月21日環署基字第1101057666號公告PDF檔案,437.1KB,下載77次,MD5:04D60DE3A935456CA091B9E16183570F
- 應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之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總說明PDF檔案,324.76KB,下載108次,MD5:3FD44CA078A88D456BD61A7EA5741440
- 紙餐具回收宣導海報JPG檔案,1524.59KB,下載1863次,MD5:B1EBE475CE6AE44A1D51E15F5AA88F0C
- 發布日期:2022/09/15
- 發布單位:環境保護局清潔隊
- 最後更新時間: 2022/09/15
- 點閱次數:1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