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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網路申請程序

  1. 依據環境部「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業別42營建工地,符合以下規模者,應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環保局水質及土壤防治科核准。
  2. 「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自109年4月10日啟用網路申請,操作路徑為「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https://ems.moenv.gov.tw/」→新申請管制編號→待管制編號及密碼核發後→水權開通後至EMS系統輸入帳號(管制編號)及密碼登入。
  3. 網路申請操作路徑:申請(報)→廢(污)水管理計畫→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新增或編輯營建工地逕流廢水資料並上傳相關附件→點選送出申請按鈕即可完成申請。

(操作說明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EgFnT02oNQ)

  1. 逕流廢水削減計畫若已完工請檢具空污費結算證明及完工照片函文至環保局解除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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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2024/09/20
  • 發布單位:環境保護局水質及土壤防治科
  •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2/13
  • 點閱次數: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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